江门市总工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以下项目以竞价对比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地点
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大楼(白石大道126号)电梯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要求、结算方式
1、维保电梯共三台:
①、乘客电梯型号:通力小机房乘客电梯1600-1.5M/s,6层/6站/6门;共二台。
②、客货电梯型号:南海威得利1000-1m/s,3层/3站/3门;共一台。
2、电梯保养类别:一般保养(检查、清洁、调整、修理、加油)。
3、规定巡查情况:每月1次。
4、发生材料费于保养期内结算支付。
5、保养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维保服务费用最高成交限价为:12960.00元(含税和第三者保险费),超出此限价不接受评标。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支付款项50%给乙方,余额款项于电梯保养期满后10天内结清。
6、供应商(中标者)需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合同期为壹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有效资质B级以上的单位(A级优先),在广东省行政区划内有良好的维修保养信誉,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竞价。
四、参与竞价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价文件:报价清单、提供的服务内容。
以上所有文件资料以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封口,不达到提交资料要求的将不接受参与评审。
五、评标方式
1、评标方式:对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中,在提供同等服务内容下选定报价低者为供应商。如提供服务内容不同,报价不一样,将对比择优选定供应商。
2、评标人员:由采购人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评审。
六、供应商签约后相关要求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按时履行维保义务,每发生一次,在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叁佰元正,连续发生三次,甲方有权解除维保合同。在维保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因乙方责任对甲方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2、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三个月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七、递交报价文件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下午5时整。未按要求和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八、有意参与竞价供应商可来电或实地勘察及咨询。
采购人:江门市总工会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大道126号 联系人: 司徒瑞强 联系电话:0750-3276229
电话:0750-3329629 职工维权:12351 职工法律:0750-3276220 职工心理:0750-3323330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石大道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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