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已经第十七届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149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3月10日以总工发〔2023〕6号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发布的《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同时废止。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修改,明确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法》的具体体现。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扩展审计监督范围,推进审计全覆盖;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附件:粤工办〔2023〕14号关于转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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